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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民族教育学院荣获“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10

2025124日,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沈阳召开,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民族教育学院荣获“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并作为抚顺市代表参会接受省委、省政府表彰。

民族教育学院自成立以来,在学校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教育全过程,构建了“五位一体”育人体系,推动预科教育事业提质增效,为辽沈大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谱写生动篇章。

学院始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党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把党的理论教育与民族文化教育相结合,培育少数民族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入学教育、法规法纪教育等主题活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精准施策破解学生难题,实施“三师”助学育人工程,推行“一对一”学业指导,强化心理关怀与危机干预,通过院领导联系班级、应急保障机制等,构建学业帮扶、心理疏导、感恩教育“三位一体”模式;文化浸润促进心灵相通,定期举办“爱我中华文化月”“多彩・石榴・家”寝室评比等活动,暑期开展新疆家访与家校见面会,将民族团结教育与雷锋精神融合,举办系列主题活动厚植学生爱国情怀;精细管理护航成长之路,形成“制度规范+人文关怀”双轮驱动体系,建立学业预警、帮扶、跟踪闭环机制,强化辅导员专业化培训与家校协同,以“五个一”工作法实现管理与服务育人统一;多措并举筑牢安全防线,实行“三级联动”值班、刷脸考勤等制度,建立异常情况“双报告”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严格请销假闭环管理,确保了学生安全。

此次表彰是对学院十五年育人工作的充分肯定。未来,学院将继续坚守育人初心,持续深化“五位一体”育人体系建设,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更大力量。(撰稿人:杨旭 校对人:王世安 审稿人:曹义/杨旭 摄)